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形成各级联动、规范科学的志愿服务工作格局,根据赣市志联字[2014]1号文件精神, 现就开展全赣州市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14年2月17日—5月23日
二、职责分工
1、市文明办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全市志愿者的注册登记和汇总工作。
2、市红十字会负责“红都义工”等各社会团体志愿者注册登记和汇总工作。
3、团市委负责青年学生志愿者的注册登记和汇总工作。
4、市妇联负责各团体巾帼志愿者的注册登记和汇总
工作。
5、各乡镇负责本机关及所辖村居、社区志愿者的注册登记和汇总工作,村居、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人数应达到总人口数的5%以上。
6、各部门单位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志愿者的注册登记和汇总工作,注册人数应达到单位干部职工总数的70%以上。
7、凡志愿者注册登记只能一次注册,不得跨单位、跨团体重复登记。
三、注册条件及方法
(一)凡年满14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劳动能力,具备所参加志愿者服务项目相适应的技能和素质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登记;未满18周岁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征得监护人同意。
(二)注册方法
1、志愿者本人填写《赣州市志愿者注册登记表》(附表1)一式两份,分别报所在牵头单位或团体,各牵头单位或团体留存一份,一份报市文明办备案。
2、各牵头单位或团体负责填写《赣州市志愿者注册登记花名册》(附表2)一式三份,注册单位留存一份,报市文明办备案二份。
四、工作安排
(一)书面注册阶段(2月17日—3月10日)
1、各牵头单位、团体宣传发动,组织引导广大党团员、干部职工、企业员工、青年学生、村居居民等积极参加志愿者注册登记,做到边登记边建档。
(二)志愿者标识发放阶段(3月11日—4月20日)
根据赣州市统一部署,各单位、团体对志愿者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审核,办理志愿者标识发放工作。
(三)网上注册登记阶段(4月21日—5月21日)
赣州市文明网届时将开通志愿注册登记系统,各单位团体组织各自管理的志愿者登录赣州文明网“志愿者注册”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登记。
(四)日常登记注册
本次集中登记注册后,各单位、各团体于每月的最后一周对新增志愿者集中开展注册登记,并于当年12月初向市文明办报送注册志愿者的变化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事关文明城市创建、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等工作大局,各单位、团体务必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有序推进此项工作,各单位、团体应填写好《×××单位志愿者注册登记联系人名单》(附表3),于二月底前报市文明办。
(二)广泛宣传。各单位、团体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组织各领域志愿者到所在注册登记点参加注册登记,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局面。
(三)有序推进。各单位团体在做好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要紧扣时间节点,及时做好相关材料、信息的报送工作。联系地址:瑞金市文明办(市公务大楼819室);联系电话:2557115;电子邮箱:rjwmb@126.com
附:1、赣州市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赣州市志愿者注册登记花名册;
3、单位志愿者注册登记联系人名单;
瑞金市文明办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