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文明委字〔2014〕2号
关于印发《瑞金市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
现将《瑞金市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瑞金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9月25日
瑞金市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重点市县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己列为江西省重点市县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市县之一。为加快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强卫书记对全省重点市县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弘扬主弦律、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的要求,围绕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内容,着重从建机制、打基础、强队伍、活载体、破难点、提素质上下功夫,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着力提升瑞金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示范性工作经验,为加快我市振兴发展,建设活力、实力、魅力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试点时间
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
三、工作内容
重点围绕六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工作。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出台《瑞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纳入理论宣讲的重要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各种形势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和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宣传舆论阵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各个环节,传递积极人生追求、高尚思想境界和健康生活情趣。把“三个倡导”内容融入市民教育全过程,覆盖到各中小学校和学生,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充分发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扎实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出台《瑞金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方案》。着力探索以学雷锋为核心的、具有瑞金特色的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扎实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常态化。重点抓好“建档案、进社区、做帮扶”三个方面的工作。宣传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建立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并以此为基础推进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记录、供需对接、激励保障等制度建设。深化创新社区志愿服务,在全市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开展好“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重点组织各单位“三送”工作队结对帮扶社区,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孤残人士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常态性开展各种针对性强、一对一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为抓手,倡导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关爱行动”志愿服务活动,传播“助人为乐、行善积德”的理念,构建和谐瑞金和爱心红都。
(三)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出台《瑞金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窗口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诚信建设制度化”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诚信建设”创建活动,将诚信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和各个环节,推进“星级文明信用户”、“诚敬做产品”、“诚信经营示范店”等诚信主题创建活动。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刊播一批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诚信理念。
(四)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出台《瑞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广泛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开展行之有效的道德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和“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开展“美德少年”评选,在未成年人中树立一批身边的学习榜样。开展“金色童年”系列活动,组织少儿原创歌曲、少儿才艺歌舞节目的创作编排,组织全市中小学生以学校、家庭为阵地开展“传唱优秀童谣、做有道德的人”活动。大力开展“红色文化育新人”、“争当三小模范,践行三大感恩”等具有瑞金乡土特色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抓好学校少年宫、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家庭教育辅导中心、学校道德讲堂等阵地建设。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网络和出版环境,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关爱特殊群体的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进步成长,做有道德的人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扎实推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建设。把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建设与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国家5A级旅游城市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相结合。进一步抓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推进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同步进行,推进文物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切实抓好民生基础设施的建设。搞好城市主干道、单位(小区)庭院、家庭屋顶、公园广场、河堤湖岸和城市出入口的绿化美化工作。大力开展城市“治脏、治乱、治堵”活动,规范治理城区卫生,规范治理各种标识、标牌、标志、管线,规范治理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包括车站、医院、广场、娱乐场所、商场、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等)。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规范治理生产企业、经营商户和城市居民对废水、废气的排放和躁音的污染。窗口行业大力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建立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管理措施,提升服务人员综合素质,规范优质服务标准。
(六)扎实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出台《瑞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通信运营商加大公益广告制作刊播的投入,开展原创公益广告征集,围绕中国梦、爱国爱党、传统美德、生态环保、文明礼仪等内容,特别以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为主题,推出一大批高质量、有影响、积极健康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不断加大平面、音频、视频、户外、网络媒体和中心广场、建筑围挡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实现公益广告宣传多媒体、宽领域、广覆盖、长效化。创新载体和形式,运用视频化手段增强视觉冲击力,在“微”字上做文章,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颖时尚的形式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增强公益广告的即时性、感染力和受众面。探索建立社会化的公益广告刊播管理办法和有效激励机制。
四、组织领导
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9月20日前)
1.全市各单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2.各相关单位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保障措施,规定时间节点。
(二)重点推进和督查跟进阶段(2014年9月21日-2015年5月31日)
1.对照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六大工作内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2.平时巡查与每月定期督查相结合,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度,发现创建工作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实时反馈工作动态。
3.做好各项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真实反映各单位创建情况,为迎接省督查做好平时准备。
(三)自查自纠和整改提升阶段(2015年6月1日-7月31日)
1.各责任单位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对照整改、查漏补缺。
2.组织模拟测评,进一步查纠整改,高质量、严要求做好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工作,迎接省测评组考核验收。
(四)总结经验和表彰奖励阶段(2015年8月1日-31日)
1.及时总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试点经验,为全省提供可学可用可行的示范性创建经验。
2.表彰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创建工作获得省文明委认可,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可自筹经费为干部职工发放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进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一项非常重要而光荣的任务,也是我市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和振兴中央苏区发展重要的工作内容,全市上下要以为瑞金增光的使命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把创建工作当成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好抓实。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人员到位、措施有力。
(二)广泛动员,凝心聚力。各乡镇各单位要利用动员大会、宣传栏、标语、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形式,动员单位干部职工群众激发创建热情。开通瑞金文明网,实现与中国瑞金网、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瑞金市党务公开网、中国文明网的相互链接,把瑞金文明网打造成弘扬主弦律、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的强大平台。
(三)转变作风,关注民生。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实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走基层接地气,及时倾听民意诉求,聚集民心民生民情,关注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从解决社会的焦点难点热点入手,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不断破解民生难题,以务实亲民的公仆形象转变文明创建作风,通过文明创建实现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实现党风政风民风更加好转。
(四)加大投入,夯实基础。针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加快大型公益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保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每年将创建工作项目经费列入预算,各乡镇各单位每年应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创建经费,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配置作用,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创建工作。
(五)加强学习,交流借鉴。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加强与先进地区的交流沟通,不断提升文明创建的眼界和视野,拓宽文明创建的思路。建立定期学习机制,组织重要职能部门领导和创建办人员到全国文明城市学习考察。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到我市进行培训授课。加强与其他试点市县的交流沟通。加强基层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督查调度,定期跟进。创建办督查组和文明巡查人员以骑自行车、步行、坐公交车的形式进行平时巡查,形成巡查报告及时反馈给各单位。每月由市领导带队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督查,协调解决难点工作。各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人好事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
附件:瑞金市精神文明建设试点重点工作安排
附件:
瑞金市精神文明建设试点重点工作安排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1、出台《瑞金市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市委中心组带头,各单位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理论学习。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3、开展大讨论活动。各单位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开展座谈讨论,谈认识、谈心得、谈打算。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4、开展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讲活动,宣讲内容在瑞金电视台巡回展播;组织市委宣讲团开展集中巡回宣讲,组织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宣讲;组织“三送”工作队进村入户宣讲。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三送办”、市新闻中心、各乡镇、各单位
5、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让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先锋等充分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讲述、分享他们用奋斗成就梦想的故事。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文明单位、各窗口行业单位、各食品药品企业
6、开设专题专栏。市直新闻媒体统一开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专栏。集中推出一批理论文章、对话访谈等;及时转发人民日报刊发的系列评论;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进展和成效。
责任单位:市广电新闻中心、瑞金报、中国瑞金网、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7、展播公益广告。市直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网站首页集中展播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广电新闻中心、瑞金报、中国瑞金网、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8、创新新兴媒体宣传。手机报同步开设专题每日刊载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公益广告。瑞金文明网开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页,与报台联动同步刊载相关活动情况。在“瑞金发布”官方微博、微信刊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闻,综合运用多种网络传播手段,全方位开展活动宣传报道。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委报道组、市网宣办
9、开展帮扶行动。结合“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双向全覆盖”工作,开展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帮扶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在生产、生活上的困难。
责任单位:市“三送”办
10、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演讲比赛和主题读书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新闻出版局
11、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征文比赛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联
12、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创作采风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联
13、组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团市委、市妇联
14、做好瑞金市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15、编印《瑞金好人》系列连环画。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二、扎实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
1、出台《瑞金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2、建立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并以此为基础推进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记录、供需对接、激励保障等制度建设。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宣传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3、开展“关爱行动”志愿服务活动,传播“助人为乐、行善积德”的理念,构建和谐瑞金和爱心红都。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4、深化创新社区志愿服务,在全市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开展好“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重点组织各单位“三送”工作队结对帮扶社区,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孤残人士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常态性开展各种针对性强、一对一的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三送”办
5、倡导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6、乡镇、社区建立志愿者服务站,服务窗口设志愿服务岗。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乡镇,各服务行业窗口单位
三、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1、出台《瑞金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2、建设瑞金市征信系统,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依法收集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采集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城建局、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人民银行
3、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信用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4、建立诚信发布制度,把“诚信红黑榜”定期在部门间通报,在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假售假与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印制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单位黑名单、农产品质量“红黑榜”、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红黑榜”等,在全社会形成抑恶扬善的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城建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食药监局、市新闻出版局、瑞金报社、市广电新闻中心
5、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协调推进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三大领域的教育治理。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6、在窗口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诚信建设制度化”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7、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诚敬做产品”、“诚信经营示范店”等诚信主题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8、继续开展“文明信用农户”评选,落实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农村信用社
四、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出台《瑞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2、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唱响中国梦”原创少儿文艺节目电视大赛和优秀童谣征集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团市委、市新闻出版局
3、组织实施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关爱工程,推广爱心妈妈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人口计生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关工委
4、深入推进学校少年宫、学校道德讲堂建设和管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
6、深入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宣传普及巡讲活动。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
7、集中开展全市性的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公安局、市交管大队、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
8、大力开展“红色文化育新人”和“争当三小模范,践行三大感恩”等具有瑞金乡土特色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纪念馆、市交管队、市食药监局
五、扎实推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建设
1、出台《瑞金市创建江西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开展创建江西省文明城市活动,做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管理指导。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2、出台《瑞金市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开展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活动,搞好城市主干道、单位(小区)庭院、家庭屋顶、公园广场、河堤湖岸和城市出入口的绿化美化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出台《瑞金市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开展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大力开展城市“治脏、治乱、治堵”活动。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交管大队、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
4、深入推进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开展“文明旅游”创建活动,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旅游环境,评选文明旅游示范典型,组织文明旅游志愿劝导活动。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纪念馆、市旅游开发公司
5、进一步抓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推进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同步进行,切实抓好民生基础设施的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6、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规范治理生产企业、经营商户和城市居民对废水、废气的排放和噪音的污染。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文广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
7、窗口行业大力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建立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管理措施,提升服务人员综合素质,规范优质服务标准。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9、继续开展“文明交通”行动。
责任单位:市交管大队、市交通运输局
10、继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卫生局
11、抓好“文明生态村”建设活动,组织11个省级文明单位结对帮建11个自然村。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省级文明单位,各有关乡镇
六、扎实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1、出台《瑞金市进一步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2、广泛开展“魅力瑞金·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推广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瑞金报社、市广电新闻中心
3、制作宣传一批以我市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为原型的高质量公益短片。
责任单位:市广电新闻中心
4、建立公益广告刊播机制,实现公益广告宣传多媒体、宽领域、广覆盖、长效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相关单位
七、保障措施
1、开通瑞金文明网,把瑞金文明网打造成弘扬主弦律、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的强大平台。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2、出台《瑞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奖励扶持办法》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3、各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开设“文明巡查”专栏,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推广创建经验,曝光创建中的问题。
责任单位:瑞金报社、市广电新闻中心
4、组织考察学习,邀请专家授课,加强基层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创建办
5、建立民意诉求信息畅通渠道,聚集民心民生民情。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三送办、市创建办
6、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加快大型公益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政公司、市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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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江西省文明办、赣州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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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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